各村、鎮直部門、駐草單位:
現將《草尾鎮2020年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沅江市草尾鎮人民政府
2020年5月5日
草尾鎮2020年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沅江市關于秸稈禁燒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我鎮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防止大氣污染,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總體目標
根據上級統一部署,2020年夏(5月10日至7月20日)秋(9月20日至11月10日)兩季農作物收獲期間,在全鎮全范圍內禁燒秸稈。按照“空間覆蓋無空白、責任落實無盲區、監督管理無縫隙”的要求,嚴格實行屬地管理,落實鎮村主體責任,實行全方位、全天侯秸稈禁燒,力爭實現全年衛星監測“零火點”目標。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的領導,成立草尾鎮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沈 超
副組長:陳 楠 王獻軍
成 員:陳朝暉 王立華 黃建余 付中林 李定翔
徐云飛 李程豪 溫宏韜 楊夢輝 郭洪波
田谷良 各村點長、總支部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鎮執法大隊,由王立華兼任辦公室主任。在鎮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帶領下,各村組織成立以總支部書記為組長,村干部及村民組長為成員的村級工作組,推進本村秸稈禁燒工作。
三、職責分工
1、鎮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鎮各村秸稈禁燒工作的督促、巡查和指導,負責督促實施秸稈禁燒行政告知及秸稈禁燒期間的日常巡查及責任追究工作,負責及時處置由秸稈焚燒引起的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做好秸稈禁燒督查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和巡查安排,負責做好情況匯總、信息通報工作。
2、村總支部書記為本村秸稈禁燒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各村級工作組負責本村法規政策及秸稈利用、節能環保知識宣傳,做好秸稈禁燒告知落實到逐組逐戶;負責本村秸稈運輸轉移、堆腐還田、秸稈機械粉碎還田等秸稈禁燒措施的落實和執行,對進入本村的新舊收割機,必須配置碎草機方可進行收割,確保本地秸稈“搬離田、集中存和轉移、不焚燒”;負責對本村各組秸稈禁燒工作進行日常巡查,在秸稈禁燒期間堅持做到白天不見煙,夜晚不見火,確保重點區域不發生秸稈焚燒現象。
四、工作要求
(一)廣泛宣傳發動。成立宣傳報道小組,由黃建余任組長,負責宣傳報道工作。充分利用廣播、宣傳單、標語、短信、微信等有效宣傳手段,積極宣傳禁燒政策和綜合利用技術,形成濃厚的氛圍,提高知曉率,使廣大農民理解支持禁燒工作。各村應在政務公開欄張貼禁止焚燒秸稈的宣傳內容,懸掛橫幅5條以上,宣傳標語20分以上,宣傳資料上門上戶,一戶不漏。各村秸稈禁燒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認真總結階段性工作,及時向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進展。
(二)落實禁燒責任。各村要明確責任和工作要求。將秸稈禁燒工作列入村規民約,明確要求禁燒秸稈。鎮采取逐級分包責任制,做到科級領導干部分工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組、村民小組包戶包地塊,形成系統的禁燒工作責任體系。
(三)抓好防控措施。各村要成立禁燒工作組和成立禁燒巡邏隊,設立舉報電話,構建鎮、村、組三級聯動禁燒工作網絡,嚴防死守,疏堵結合,堅決制止焚燒秸稈行為。夏、秋兩季是禁燒關鍵期間,鎮、村相關人員務必堅守崗位,未經上級批準不得離崗、脫崗。要重點守住極易焚燒秸稈的收工時、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種前4個時段,工作重點主要抓好沿高速公路兩側各5公里,省道公路干線兩側各1公里,以及林地和重要通信、電力設施周圍1公里等標準劃定的秸稈禁燒重點區域。
(四)加大查處力度。開展禁燒督查是確保禁燒取得實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門聯合、形成合力,統一執法的要求,鎮成立秸稈禁燒工作督察組,對各村秸稈禁燒情況進行督查。各村成立禁燒巡邏隊,深入田間地頭加強巡邏和檢查,發現焚燒現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煙必禁,堅決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結合,以疏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對違法焚燒秸稈的農戶予以勸導阻止;對屢教不改、阻撓執法、情節嚴重的,協調執法部門堅決給予嚴肅處理。鎮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成立3個督查巡查組,每天24小時開展不間斷督查巡查,發現秸稈焚燒現象要依法依規嚴厲處罰。
督查組名單:
第一組:王立華、蔣忠良、湯小年
負責區域:草尾片區
第二組:黃球、曹建安、謝小兵
負責區域:大同片區
第三組:張小紅、劉浩、陳公賢
負責區域:熙和片區
(鎮其他職能部門隨時抽調人員參與巡查)
(五)加強應急處置。各村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止焚燒秸稈的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每村要組織秸稈禁燒專業隊(人數不低于10人)負責本轄區內的禁燒管理工作,落實必要的滅火工具,確保一旦出現火情,能迅速趕赴現場,及時滅火。鎮組織火情應急撲救小分隊,協助村做好火情撲救工作。
(六)推廣綜合利用。鼓勵發展低茬收獲、粉碎還田、撿拾打捆、貯存運輸等措施,建立和完善秸稈田間處理體系。重點推廣秸稈堆腐還田、覆蓋還田、生產食用菌、生產沼氣等綜合利用技術,發展農村循環經濟。
(七)嚴格獎懲機制。各行政村能認真落實文件要求并安排專人負責處置的,并在本年度內未被衛星、地、市、鎮巡查發現一處著火點,給予該村獎勵2000元,對該村負責秸稈禁燒任務并積極主動履職的村干部給予獎勵1000元。對各村不遵守秸稈禁燒的農戶,依情節輕重程度,對其進行每次500元至3000元的經濟處罰,并要求其作出書面檢討,情節嚴重者,將依法依規移交公安機關處置;各行政村每次被衛星、地、市級巡查發現一處著火點罰款500元,對工作不力、履職不到位,被地、市級巡查發現并通報批評的行政村,由鎮紀委對該村總支書記啟動問責程序。
草尾鎮黨政辦公室 2020年5月5日印發